新北校園割頸案震驚社會,一名年輕生命在校園中戛然而止,留給家屬的是永遠無法癒合的傷痛。然而,令人心寒的是,在痛失至親之後,被害人家屬楊爸爸還得面對司法體系的二次傷害。我們必須站出來大聲疾呼:請支持被害人維權,請還給受害者家屬最基本的尊嚴與保障。
楊爸爸的遭遇,揭露了現行制度對被害人的嚴重忽視。判決定讞後,對方的律師竟然對楊家的地址、幾樓幾號,瞭若指掌。楊爸爸不敢搬家,只能讓母親與姊姊搬出去,自己獨自守在那個可能隨時面臨威脅的家。這是什麼樣的司法正義?我們不禁要問:當加害方的律師可以輕易取得被害人個資時,法律到底在保護誰?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在訴訟過程中,被害人家屬想了解加害人的心理衡鑑、校方提供的陳情信,法院通通不予採納。判決書裡詳述加害人的成長歷程,彷彿他們才是需要被理解、被同情的對象,而被害者的痛苦卻像空氣一樣被忽略。楊爸爸兩年來從未缺席開庭,每次都是在法庭上揭開傷口,但國家司法體系卻沒能接住這份沉痛。這樣的司法,如何讓人信服?
我們支持衛福部即將修法的方向,允許媒體適度揭露不當對待案件的加害人資訊。正如立法委員所質疑的:「兒少權法要保護的到底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當媒體連加害人身分都不能報導,當社會大眾無從警惕,受害的只會是更多無辜的家庭。這不是要侵犯加害人的權益,而是在公共利益與被害人保障之間,尋求一個最基本的平衡。
然而,光是揭露加害人資訊還遠遠不夠。筆者也支持時代力量與王婉諭主席所提出的四大改革訴求:第一,落實深度參與,讓被害人意見陳述獲得判決書的實質回應;第二,打破資訊不對等,在遮蔽個資的前提下,讓被害人律師能掌握加害人的心理鑑定與行為紀錄;第三,強化隱私保護,明確規範司法程序中對被害人地址等隱私的保護義務;第四,建立假釋知情與意見陳述機制,讓重大少年案假釋時,被害人擁有知情與參與權。
楊爸爸曾說:「如果要殺人,殺我一個就好,不要把我全家都殺掉。」這句話聽在耳裡,何其沉重又何其悲哀。一個已經失去孩子的父親,竟然還要如此擔心家人的安全,沉默的大眾怎能忍受被害人家族繼續活在恐懼之中?
再次呼籲立法者與司法機關,正視被害人維權的迫切需求。少年需要教化的機會,但這不該以犧牲被害人的權益為代價。請聽聽楊爸爸的聲音,請聽聽所有被害人家屬的心聲。讓司法天平不再傾斜,讓正義真正能夠撫慰傷痛,而不是製造更多的恐懼與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