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濫訴問題延燒多年,教師動輒得咎、動輒被調查、動輒遭停聘的荒謬景象,早已不是新聞。2026年4月17日,《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修正案三讀通過,明定教師於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若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除原已補發之本薪外,將擴大納入「學術研究加給」之補發。這項修法固然是遲來的正義,然而,若因此滿足,以為問題已然解決,無異於掩耳盜鈴。真正的病灶從未消失——濫訴橫行、制度傾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