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再次發生了震驚社會的重大交通事故,更沒想到就發生在我所服務的學校咫尺之隔,肇事駕駛在放學時段疾駛並衝撞人群,除造成多位正在放學的學生嚴重傷亡,也有一位接孩子放學的媽媽不幸殞命。算算時間,好在小學生還沒有出校門,否則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悲劇發生後,總統以降的官員紛紛致哀,但看到彷彿恐怖攻擊的事故現場,對許多還在擔任所謂交通導護工作的老師來說肯定更加心有餘悸,在各界討論如何改善交通、確保行路安全的現在,身為老師,個人也要呼籲,請政府正視老師擔任所謂交通導護的荒謬。
以此次不幸事件為例,現場就算有老師或家長協助小朋友過馬路,也同樣無法阻止人為災難的發生,原因是不理性的駕駛根本不聽從指揮,因制止、規勸危險駕駛、胡亂停車而與駕駛發生衝突,相信是許多導護老師都有的經驗,過去也曾發生多起老師因擔任交通導護遭到追撞的憾事。
更值得討論的是,老師有指揮交通的專業嗎?指揮交通應該成為老師的工作內容嗎?事實上,教育部就曾多次聲明交通導護不是老師的義務,教育部次長葉丙成多年前就曾疾呼,應由專業人力負起學童上下學安全,讓老師回到教室專心教學。但廿多年來,除了感謝老師擔任志工,對於如何以專業人員取代老師,卻不見政府有何積極作為,以至於台灣的中小學老師迄今仍普遍在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堪稱獨步全球。
在講究專業分工的社會,由非專業人士擔任交通導護,其實是便宜行事,道路規畫、交通安全、指揮交通各有其專業,而老師根本不具指揮交通的專業能力。筆者以為,行政院長不應該「感嘆只能盡力安慰年輕的爸爸媽媽」,教育部更不應該只是協助後續保險理賠事宜,打造符合人本的交通環境、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靠的不是熱心志工與肉身擋車的學校老師,我們需要的是與時俱進的法規、道路規畫,與有公民意識與安全駕駛觀念的用路人。
懇請各級政府負起交通安全的責任,讓老師回到教室裡專心教學,是悲劇後老師們卑微的請求。(本文原載於2025-05-22 udn 評論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