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各地方因教師荒而需才孔急廣開缺額,每年數以千計的考生汲汲投入各縣市教師甄選,以求得上岸之機會。這些考生均是完成國家師資培育課程且具備國家核定之合格教師資格,不乏是已具教學經驗之代理教師,大多符合各縣市既要具備豐富專業知識,且兼具優異教學技能者。然而身為家長及教育現場工作者不禁想要關心:透過這種教師甄選而來的是會教書的老師?還是會考試的老師?
這種關心其來有自。家長希望子女的任教老師是能循偱善誘且能善用教學技巧的老師,教育現場工作者則期望成為同儕的職場新鮮人能快速進入狀況,成為生力軍而不是豬隊友。但從上可見,家長與教育現場工作者的關心均非著重在專業知識層面,而是關注在教學層面。然而,全國各縣市辦理教師甄選,幾乎都是專業科目筆試先行,再擇優進行術科試教及口試。這種邏輯是希望藉由筆試先篩選出具備足夠專業知識者,再從其中篩選出教學能力及人品佳者。當然,雙雙具備豐富專業知識與優異教學技能者出線是甄選之目的,但顯然的,此程序邏輯亦彰顯出各縣市辦理教師甄選之預設,認定具備豐富專業知識係成為正式老師的應然條件,而此預設卻與教學現場工作者及家長的需求有所出入。筆者認為,教師專業知識的具備固然重要,但專業知識的實踐更是重中之重,而教學技能的運用方能顯現其專業知識的深度與廣度,此非藉由筆試可以量測;尤其是在教學現場已磨刀多年的代理教師,教學技巧逐步提升,但因繁重的級務及課務而無暇全力準備筆試,恐在各縣市現行之教師甄選的流程中率先被篩選掉,甚為可惜。
相對而言,專業知識易於汲取,但實踐專業知識所獲之經驗卻需長期累積,孰者為重顯而易見。筆者建議,各縣市教師甄選之流程若能稍加調整,改以第一階段進行試教及口試,第二階段再進行專業知識測驗,同樣能達到甄選出雙雙具備豐富專業知識與優異教學技能者,不僅甄選出會考試的老師,也甄選出會教書的老師,對教學現場而言是更具專業優勢。調整後的甄選流程恐會增加經費支出,然若將其視為是對地方教育品質的投資,長遠來看,絕對划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