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若只是「看的到吃不到」,那就是對基層勞工與公教人員的政治消費
立法院日前修正《所得稅法》,溯自115年所得適用,將勞工保險、公務人員保險等職業保險繳納之保險費,比照全民健康保險,移列為列舉扣除額中「不受 24,000 元限制」之範圍。政府與立法諸公對外宣稱這是給予全體勞工與公教人員的「大禮包」,展現對基層權益的重視。然而,若仔細審視現行所得稅制的運作邏輯與稅基計算,便會發現這項看似體貼的修法,本質上不過是一場口惠而實不至的數字遊戲與政治修辭,不僅未能落實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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