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閒聊一下:
近日報載某校以教學不力為由將該校某教師予以資遣,然而該教師認為遭受該校行政霸凌,因而提起訴願。結果在訴願遭到駁回後,又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最後遭到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維持原處分。
根據法院判決書記載的內容,該教師授課時僅照本宣科、直接公布習作答案,而未讓學生練習、大部分上課時間讓學生觀看影片、教文言文時,未予解釋、隨意批改考卷與作業等。後經家長檢舉,學校受理並召開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在確認該教師確實有教學不力之情事後,乃組成輔導小組,針對該教師進行輔導。然而,經過輔導,仍無效果,遂移送該校教評會審議。該校教評會認定該教師符合教師法第16條「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之規定,乃依教師法第27條規定,決議將該教師予以資遣,並報府核准,予以資遣。
這則新聞讓我們知道,只要主事者有心,沒有汰除不掉的不適任教師。子曰:「鄉愿,德之賊也。」在當今的校園裡,不少主事者在面對不適任教師的議題時,往往選擇息事寧人,但如此的鄉愿作風只是姑息養奸,不僅無法改善現狀,反而可能會助長不適任教師的氣焰,任其繼續殘害學子,殃及同事,甚至導致更嚴重的後果。該校的作法值得關心教育的每一個人予以肯定及喝采,更值得每一位學校主事者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