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級中等學校廢除強制留級後,導致學生學習動機潰散、畢業率大幅下滑等現象,媒體近日進行系列報導引發社會關注。然而,若將問題簡化為「重修取代留級」,這其實是一種去脈絡化的誤讀。
實務上,「重修」與「重讀」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教育處置。現行高中職教學現場的崩壞,核心根源並非重修制度本身,而是在於法規對於「重讀」的半套改革——政府將「剛性重讀」降格為「柔性申請」,導致學力把關機制全面崩解。
「得」申請重讀:形同虛設的柔性漏洞
依據現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與《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除進修部因維持學時制,仍保留未達升級條件「應重讀」的剛性規定外,日間部全面採行學年學分制。法規明定日間部學生學年學分不及格者,僅為「得」於學校規定日期前申請重讀。
這項「非剛性」規定,將學習的主導權與後果完全拋給學生與家長。在少子女化、大專院校錄取門檻極低的現況下,縱使學生高一或高二的學分滿目瘡痍、不及格科目超過二分之一,幾乎沒有學生會自願申請重讀。多數學生選擇在課堂「躺平」,混到高三畢業後,直接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當「得申請重讀」變成了沒人會選的隱形選項,學校在法理上便失去了強迫學生停下腳步、補足基礎的工具。
螺旋式學科進程,容不下「學力空洞化」
高中學科的學習模式是高度「螺旋式」環環相扣的。以數學的三角函數或高階物理為例,若高一基礎沒打好就勉強升級,面對高二、高三更深奧的內容將完全無法負擔。
主張「可以用暑期重補修來解決」,這完全無視教學規律。重補修試圖讓學生在極短的數週內,塞完原本需要整整十八週才能學完的課程,對基礎原本就落後的學生而言無疑是走馬看花,實質效果極其有限。讓學力嚴重落後的學生跟著原班升級,只是在集體製造「聽不懂、繼續躺平」的課堂惡性循環。
導正修法:重啟剛性重讀,減負而非懲罰
要扭轉「不讀書也能混升級」的僥倖心態,教育部應立即啟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十四條的修法,將日間部學生學年總學分數未達該學年度修習總學分數二分之一者,處置由「得申請重讀」修正為「應予重讀」。

社會大眾常誤解「重讀」會讓學生把已修習過的科目再重修一遍,造成資源浪費。事實上,現行評量辦法早已定有辦理規定,學生重讀前原已取得學分的科目,得予免修或抵免,並不會讓學生面臨所有科目重複學習的狀況。剛性重讀的意義,是給予學生一個正式且完整的時間重新紮根,而非懲罰。
高級中等教育雖然納入十二年國教,但法理上並非義務教育。教育政策不應再以溫情保護主義讓高中教育「國中化」。唯有透過剛性重讀制度重塑學力把關,才能真正喚醒學生的責任感,還給台灣基礎教育應有的綱紀與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