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法

冤獄補償只是起點,終結濫訴噩夢更是當務之急
2026年4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修正案,明定教師於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若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除原已補發之本薪(年功薪)外,將擴大納入「學術研究加給」之補發。教育部表示支持,全教總亦肯定此舉為「維護教師權益的重要拼圖」。然而,我們必須嚴正指出:冤獄補償只是起點,真正亟待解決的,是從源頭終結校園濫訴的系統性噩夢。 本次修法的正面意義不容否專欄# 教師法# 校事會議
濫訴當道,教育部難辭其咎
校園濫訴問題延燒多年,教師動輒得咎、動輒被調查、動輒遭停聘的荒謬景象,早已不是新聞。2026年4月17日,《教師法》第25條、第53條修正案三讀通過,明定教師於暫時停聘接受調查後,若最終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除原已補發之本薪外,將擴大納入「學術研究加給」之補發。這項修法固然是遲來的正義,然而,若因此滿足,以為問題已然解決,無異於掩耳盜鈴。真正的病灶從未消失——濫訴橫行、制度傾斜、教社論# 教師法# 校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