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函文各地方教育局,督導學校維護教師「離線權」,保障教師非上班時間的休息權益。朝野立委也紛紛跟進表態,呼籲修法保障教師免受「數位勒索」。當初一手打造「校事會議」的官員與民代,如今搖身一變竟成為教師的守護者,然而,這番急於蹭流量的政治表態,看在第一線教師眼中,不僅緩不濟急,反映照出政客的政治計算。
校事會議制度失靈
在討論「離線權」前,我們有必要先回顧這個制度的來龍去脈。校事會議的制度根源,可以追溯到2019年行政院通過的《教師法》修正草案,以及2020年教育部發布的相關子法。這項制度本應處理「重大不適任教師」,卻在實務運作中嚴重失靈。根據統計,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間,共接獲1,372件檢舉案,最終達到解聘等重大不適任程度的案件僅有26件,約占完成調查案件的3.3%,更有將近半數案件最終不成立。

換言之,高達九成以上的案件,根本不該進入準司法程序的校事會議。教師為了自證清白,必須耗費大量時間心力應付調查,承受被檢舉、被調查、被貼標籤的長期壓力。校事會議從「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正當防線,扭曲為「教師動輒得咎」的獵巫場域。應該追問的是,為何當初推動修法時,不能預見這些後果?而現在全台教育人員深陷校事會議泥淖,當初參與推動修法的委員與官員,是不是應該先跟國人致歉?
「離線權」真能落實嗎?
教育部如今發函宣示維護教師離線權,部長鄭英耀也公開表態「任何人都有休息的權利」。問題是,教育部的函文僅是行政指導性質,缺乏法律約束力。基層教師面對的核心困境是:如果下班後不回覆家長訊息,會不會又被投訴?而遭到投訴而啟動校事會議調查時,誰來保護教師?這需顯而易見的問題若未能根本解決,或有完整配套措施,「離線權」又要如何落實?
更荒謬的是,從制度邏輯來看,教育部一方面透過修法「過濾」校事會議的檢舉案,另一方面卻未同步修正《教師法》明訂教師的工時與離線權保障。這種「前門堵一點、後門全開」的作法,只會讓教師繼續活在「離線有理、投訴有罪」的灰色地帶。台教產等教師工會主張,應參照法國、澳洲等國立法經驗,將離線權正式納入《教師法》,明文賦予教師在下班後拒絕回覆非緊急公務訊息的法律權利,恐怕才是治本之道。唯有如此,才能打破家長與行政端的「數位勒索」,讓教師不再因「親師溝通不良」的模糊罪名而受到不利益處分。
法制重建才是正途
教育現場需要的不是「政治髮夾彎」式的關切,而是釜底抽薪的法制重建。我們呼籲立法院與教育部正視現實:第一,應立即啟動《教師法》修法,明確規範教師法定工時,並將離線權與投訴免責條款入法;第二,校事會議應回歸處理「重大不適任」的本質,建立案件分流機制,杜絕濫訴;第三,參照國際經驗,建立專業化、集中化的教育爭議處理機制,避免讓學校獨自承擔準司法調查的重擔。
教師不是24小時待命的客服人員,更不該成為制度設計失靈下的代罪羔羊。如果朝野立委與教育部真的關心教育品質,就請用法律保障教師的勞動尊嚴,而不是用一場又一場的記者會與行政函文,繼續虛耗教師對這個制度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