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教相談室
正信

攻擊行為不分普特,建構完整處遇機制才是當務之急
近年來,校園暴力與學生攻擊事件時有所聞,每一次的事件發生,都對受害師生造成身心創傷,更嚴重衝擊了教育現場的信任基礎。然而在這些事件中,社會輿論常過度聚焦於行為人的身分背景上,諸如:中輟生、特殊生、弱勢家庭、高風險家庭等,以近期所發生的學生對教師做出攻擊行為事件為例,不論在媒體報導或輿論的探討中都不斷強調行為人的特殊生身分,形塑出一種特殊生具有攻擊行為的錯誤連結。要知道攻擊行為不分普通生與特殊生專欄教育論壇輔導管教特殊教育學生專區親師專區教育資訊
鑑輔委員有特師,決議務實不脫鉤- 談鑑定小組委員納入特教教師的必要性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六條,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是決定學生能否取得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以下簡稱特教生)身分,並獲得適當就學安置與所需特教服務的重要組織,雖然依據法規看似有教師代表(同級教師組織代表),然而在實際運作中卻並非如此,真正能決定特教生就學安置與所需特教服務的鑑定小組,其委員的組成卻長期缺乏特教教師擔任委員,造成明明是決議學生在教學現場的需求,但委員中卻缺乏最了解教學現場專欄教育論壇教育政策特殊教育親師專區
特教需求沒有疑似,鑑輔會不應鑑定疑似生
不論是「特殊教育法」或「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中皆不存在所謂的疑似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以下簡稱疑似特教生),然而在國內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的鑑定中,卻長期存在著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通過並核給文號的疑似特教生(例如:疑似學習障礙、疑似情緒行為障礙、疑似自閉症等)。 而且因為法未明定,甚至可說是在於法無據的狀況下,各縣市在對疑似特教生在特教服務的提供與人數的採計上專欄教育論壇特殊教育親師專區
鑑評專職別打假球,專業分工刻不容緩
鑑定評估(以下簡稱鑑評)工作牽涉到學生特殊教育服務與相關資源的取得,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理應由專業專職的人員來執行,醫院不會要求醫師同時兼任臨床心理師、藥師、檢驗師與行政人員等;法院也不會讓法官同時擔任書記官、法醫、法警等。那麼,為何在特殊教育現場卻長期默許特教教師必須無限承擔?造成特教教師長期處於教學與鑑定評估兩頭燒的困境。 為改善此一狀況,在112年修訂的「特殊教育法專欄教育論壇教育政策特殊教育
特教評鑑之我思我見
作為一個特教第一線服務20年的特教教師,經歷過多次的特教評鑑,如果你問我覺得特教評鑑有效嗎?真能評優劣?鑑良莠?我想我的答案會是否定的,因為我從特教評鑑裡面所體驗到的就是「標準不一」、「防弊至上」、「形式重於實務」、「不食人間煙火」、「只有批評沒有協助」、「徒增標記無助融合」,以下筆者將就上述的經歷跟讀著們進行分享及探討。 首先談到的是特教評鑑中「標準不一」的狀況,在特教評鑑中常專欄特殊教育
普特融合除了理想,更需要務實的作為
近年來發生數起校園安全事件,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雖然校園安全事件的發生是不分普特生,但因為部分事件中當事學生同時具有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以下簡稱特教生)的身分,也造成各界對國內普特融合現狀的諸多探討,並凸顯了目前普特融合現場的一些問題,需要教育主管機關以務實的態度積極應對與處理。 理想可崇高,態度要務實 首先,推動普特融合是符合普世人權價值的理念,且身為簽署身心障礙者專欄教育政策特殊教育
融合教育該怎麼辦?~普生家長篇
普特融合的現況 依據2025年特殊教育統計年報資料顯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以下簡稱特殊生)安置一般學校有14萬615人(約占97.03%),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有4,307人(約占2.97%),而安置在一般學校中的特生,其主要在以下各班類型中接受特教服務:在分散式資源班計有7萬9,052人(約占56.2專欄特殊教育親師專區
我該如何面對融合教育~特生家長篇
普特融合的現況 依據2025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資料顯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以下簡稱特殊生)安置一般學校有14萬615人(約占97.03%),安置特殊教育學校有4,307人(約占2.97%),而安置在一般學校中的特殊生,其主要在以下各班類型中接受特教服務:在分散式資源班計有7萬9,052人(約專欄特殊教育親師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