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是神聖的問政殿堂,不該是網紅政治人物的表演舞台,立委受國民所託監督政府施政,更應善盡職責,切勿把問政重心擺在如何蹭流量。然而,身兼本會期教文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卻以實際行動向社會大眾展示了何謂「前後不一、只顧流量、漠視教育」的政治投機行徑。
過去一段時間,羅廷瑋頻頻針對校園濫訴、教師遭不當調查等議題高調發聲,甚至與教師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教育部處理不當,呼籲完善冤案補償機制。在社群媒體上,他儼然成為「教育守護者」的代表,藉由炒作校事會議爭議、校園濫訴亂象,成功博取大量網路關注與聲量。這種操作,看似關心教育,實則不過是將第一線教師的血淚當作個人曝光的籌碼。
讓人不可思議的,當議題從網路聲量轉移到實質審查,從記者會的麥克風轉移到委員會的議事桌,羅廷瑋的真面目便無所遁形。
今年1月23日,立法院院會正式將備受爭議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交付教文委員會實質審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規定,委員會應於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審查。如今已進入5月,法定期限早已進入最後倒數階段,即將瀕臨逾期,教師團體多次疾呼排審,羅廷瑋卻依然無動於衷。
這不是疏忽,這是選擇性失職。

羅廷瑋並非不知道這兩項辦法對教育現場的嚴重衝擊。新版《解聘辦法》將原本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觀課」機制,扭曲為行政監控工具,讓教師陷入「防禦性教學」的恐懼之中;「匿名檢舉」條款更讓校園內部互信基礎蕩然無存,親師關係緊張,行政能量耗竭。就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期也直接撤銷某校對代理教師的懲處處分,理由正是調查小組未蒐集有利證據,凸顯現行制度的荒謬。這些問題,羅廷瑋都曾公開批評,但當他手握排審權力時,卻選擇沉默、拖延、神隱。
更令人不齒的是,羅廷瑋的消極作為,可能導致最惡劣的結果。依規定,若審查期限屆滿而委員會未作成決議,這兩項被教師團體嚴詞抨擊的「惡法」將自動生效,直接對全國中小學師生產生不可逆的負面衝擊,已經擔任2年多、五個會期委員的羅廷瑋,難道連立法程序都還沒弄清楚嗎?一旦因未審查而使惡法自動生效,屆時,教師不敢創新教學,校園濫訴愈演愈烈,優秀教師心灰意冷離開教育現場,這一切後果,羅廷瑋負得起責任嗎?
網路流量是一時的,教育是永續的。一個只會在鏡頭前義正詞嚴、鏡頭後卻拖延排審的立法委員,根本就是不適任的立委。我們嚴厲譴責羅廷瑋這種「要聲量不要責任、要曝光不要審查」的投機心態,更唾棄他將教育界的信任當作個人政治資本的消費行為。
如果不願認真排審、無心捍衛教育品質,就請主動讓出召委席次,交給真正願意做事的人。教育現場不需要只做表面功夫的「流量網紅」,需要的是扛得起責任、排得了審查、對得起選民的民意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