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四個月前,立法院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教師解聘辦法》)交付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實質審查。這是基層教師最後一道防線,指望國會能將這部被形容為「行政照妖鏡」的惡法擋下,或至少退回重訂。
如今,三個月審查大限已過。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期限屆滿而未完成審查者,該行政命令自動生效。換句話說,因為手握排審權的召委遲遲不排案,這部讓教師人人自危、讓校園濫訴更加失控的辦法,將因「程序上的不作為」而強行上路。目前只能透過提案,讓院會同意延審一次(再多爭取三個月時間審查)。
這不是民主法治的正常運作,這是一場荒謬的制度性鬧劇。
那位曾經站在教師身邊的召委,去哪了?
時間回到年初。教育部剛公告修正後的《教師解聘辦法》時,國民黨籍召委羅廷瑋曾與多位立委、教師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嚴詞批評教育部作法粗糙,要求建立完善的冤案補償機制。那時的羅委員,是基層教師眼中「敢說真話」的正義夥伴。

然而,當審查權力真正交到他手上之後,事情卻變了調。
三個月來,教文委員會的議事日程上,始終看不到《教師解聘辦法》的排審紀錄。相反地,羅委員的行事曆倒是相當「精彩」:五月陪同立法院長出訪歐洲,六月風塵僕僕前往日本「考察營養午餐」。
筆者不是要否定國會外交的價值,也不是要嘲笑考察營養午餐的必要性。但當一個攸關全國數十萬教師工作權、影響百萬學生受教品質的重大法案,被擱置在議程角落,而排審者卻頻繁出國、行程滿檔,這種「時間巧合」,你要人民如何不質疑?
蹭完鎂光燈,然後呢?
校事會議的亂象,嚴重影響台灣校園生態與教育品質,也成為朝野委員問政焦點,自惡法上路以來,包括羅廷瑋在內,已經有許多委員透過質詢,或直接在記者會上痛批教育部,可以說人人完美蹭出高流量。
我們要問的是,蹭完鎂光燈,然後呢?當初的記者會,究竟是真心為教師發聲,還是一場政治操作的即興演出?如果連曾經站出來反對惡法的人,都在關鍵時刻選擇沉默,那麼我們還能期待誰來守護教育專業與教師尊嚴?
現在,審查大限已過。最荒謬的結局即將上演:一部被教育界罵翻的惡法,因為召委的「積極不作為」,將自動生效。
這不是立法權監督行政權的勝利,這是立法權的自我閹割。當初在野黨團強力主張將該辦法由「備查」改為「實質審查」,正是因為認知到其對教育現場的重大衝擊。結果,推動審查的同一群人,其委員會召委卻按兵不動,這種矛盾,已經不是「議程安排失當」可以解釋。
特別是當初承諾為教師發聲的委員,當你們蹭好蹭滿各種校園悲劇後,更不該讓承諾變成空頭支票。委員考察營養午餐很重要,但請先顧好台灣校園的「法治午餐」。教師們會用選票記住,誰是真正解決問題的人,誰又只會蹭完聲量就神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