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田徑項目,金門縣取得歷年最佳成績,其中烈嶼國中林于辛選手特別亮眼,分別在1,500公尺和2,000公尺障礙項目拿下雙金,並在2,000公尺障礙項目破大會紀錄,奪得金門縣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國中組首金,如此優異成績也讓金門縣創立體育班之議題再次熱議。
根據網路資料,體育班是從民國57年,臺灣省政府頒布《發展全民體育培養優秀運動人才實施方案》時成立「體育實驗班」,資料顯示,2022年全國共有693所中小學設有體育班,其中小學體育班學生人數6,560人、國中19,811人、高中職共10,464人,總計36,835人。體育班制度其主要目標在於提早發掘與培養競技人才,此制度確實培養出不少優秀選手,並在全國運動會、國際賽事中展現成果。然而,其發展也逐漸浮現結構性困境。
其一,學科與訓練失衡問題仍然存在,部分學生因長時間投入訓練,影響學業基礎,未來若未能進入競技體系,生涯發展容易受限。其二,過早專項化導致運動傷害與倦怠風險增加,違背長期運動發展(LTAD)理念。其三,資源集中於少數學校與熱門項目,形成城鄉與校際落差。其四,退場與轉銜機制不足,使「非頂尖選手」在體制中缺乏支持。
近期,體育班出生的運動部部長李洋對於體育班議題之想法備受關注,並認為改革現行體育班制度,主張教育正常化、推動配套與轉型、減輕賽事負擔及重視選手職涯等面向。
在目前本國少子化的強浪中,人口結構快速改變,體育班勢必將面對種種困境,像是招生困難與品質下滑、過度競爭與資源內耗、過早專項化加劇、退場風險提高等問題,在此趨勢下,傳統以單校設班為主的培育模式已逐漸失去優勢,對於體育班的改革越顯重要。
進一步檢視金門縣創立體育班的條件,每年學生數僅約500人,規模相對有限。若比照本島設立正式體育班,可能面臨數項問題:首先,母體人數不足,難以形成穩定且具競爭力的人才梯隊;其次,過度分流可能削弱一般班級運動參與風氣;再者,學生一旦進入體育班,若未達競技水準,將面臨學業與生涯雙重壓力。此外,金門運動產業與升學管道相對有限,學生最終仍需外移發展,體育班制度的效益將被削弱。
針對上述限制,金門縣自104年度起即聘有專任運動教練(羽球、田徑、桌球),109年度增設為更增設為5位教練(田徑1位、羽球1位、桌球2位、籃球1位),更在112年增加至7位(田徑1位、羽球2位、桌球2位、籃球1位);專任運動教練將「學區」視為一大校的概念,負責多校運動訓練與推廣工作,優點在於避免過早分流、兼顧學業與運動、資源集中,並在學區專任教練的長期扎根下,賽事成績也屢創佳績。
就政策適切性而言,金門縣並不適合全面推動傳統體育班制度,而應採取「精緻化與集中化」的替代模式。具體建議包括:以重點項目(如田徑、球類)進行跨校培訓;建立彈性課程或半體育班機制,兼顧學業與訓練;強化與本島學校或訓練中心之合作,提升競爭與曝光機會;並建立完善的升學與轉銜輔導體系。
總結而言,臺灣體育班制度雖具培育競技人才之功能,但其結構性問題亦日益顯著。林于辛選手成功經驗提供了另一種思考方向,在小型人口結構下,金門在未設體育班的情況下,仍能培養出全國頂尖田徑選手,顯示「體育班並非唯一途徑」。其背後關鍵在於:跨校集中訓練、教練資源整合,以及選手高度動機。此種模式避免過早分流,讓學生在一般班就學的同時接受重點培訓,不僅兼顧學科,也維持運動發展的彈性與持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