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近日針對爭議事件發布道歉影片與聲明,其中談及教師停聘後的「薪資回復與損害」,看似是在回應社會對於過度懲處的質疑,實則在無意間吐露了其深層的價值認知——在她與人本的價值圖景裡,始終堅信台灣校園過往對於「師生衝突與違法管教」充滿了體制性的輕縱與包庇。
正是在這種「體制必然包庇、學校必然護短」的預設立場下,人本長期打著「反對一切校園暴力」的道德大旗,在各類案例中強力倡議「從嚴、從重、從快」的懲處機制。然而,這次道歉所引發的風波,恰恰坐實了教育界長期以來的擔憂:人本所推動的,本質上是一種小案大辦、過度防禦的制度思維,而這套思維正是造成如今教育現場濫訴成風、防禦性教學抬頭的根本推手。
在法理上,《教師法》第22條等規定之預防性停聘,本應是面對極端嚴重個案(如急迫性平案件、重大暴力)時的處置。然而,人本過往的核心主張,實質上是在倡議只要接獲檢舉、啟動調查,就應先予以停聘隔離。這種將程序調查直接等同於預先實質懲罰的模式,完全無視了「比例原則」與「無罪推定」。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試圖以解釋「最終薪資已回復、經濟無損害」來為過去的制度主張辯護,恰恰暴露了其法律意識與同理心的極限——薪資可以事後補發,但停聘期間教師所承受的人格抹殺、名譽毀損、社會性死亡,以及全校師生間信任關係的徹底破裂,又豈是補發幾個月薪水就能「回復原狀」的?
更嚴重的後果在於,當民間團體以道德高地強烈施壓,促使主管機關與學校為了政治正確而全面採取「小案大辦」的防禦性懲處時,教育現場的信任生態已被徹底破壞:
1. 鼓勵報復性濫訴:啟動停聘調查的門檻被無限放低,且檢舉與倡議團體幾乎不需要承擔任何舉證失敗的法律或社會成本,導致部分家長或學生將「檢舉停聘」作為對付教學風格不同教師的工具。
2. 第一線教師寒蟬效應:面對先停聘、公審再說的巨大風險,教師不再敢進行正當的班級經營與品格管教,轉而選擇「不問、不管、不出事」的防禦性教學,最終受害的依然是整體學生的學習環境。
這場道歉影片與聲明,非但沒有洗清人本雙標的疑慮,反而成為一份最具體的研究樣本——它證明了人本至今仍未察覺,其過往高舉道德大旗推動的極端懲處邏輯,已經讓台灣教育陷入了「正義未竟,先招濫訴」的共輸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