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經濟表現亮眼,人均GDP屢創新高,預計115年將達44,181美元。然而,在這看似繁榮的數字背後,軍公教人員卻淪為「實質新貧」。根據全教總統計,過去十年(105年至115年),台灣人均GDP成長高達93.2%,但軍公教待遇累計調幅僅14.7%,不到國家成長率的六分之一;同期最低工資調幅47.4%,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增幅16.19%,17項重要民生物資漲幅更達21.92%,換言之,公教人員的實質購買力正被物價與通膨雙重剝蝕。
更令人憂心的是專業人才的流失。目前持證教師高達四成選擇放棄教職,公務體系缺額率居高不下,專業加給數十年未大幅修訂,已形成「變相減薪」的困境。當民間企業隨經濟擴張調薪搶才,政府若仍以「恩給式」、非制度化的方式決定調薪幅度,不僅難以留才,更將危及國家競爭力。
行政院近期釋出善意,規劃於115年6月底前完成「公務員專業加給表」大幅調整,並承諾半年內提出《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然而,問題的根源在於:我國的軍公教待遇調整機制長期缺乏制度化、透明化的法律依據。每年調薪與否、調幅多少,往往取決於政治氛圍與行政裁量,缺乏與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民間薪資水準等客觀指標連動的科學公式。這種「黑箱審議」與「政治施捨」的思維,正是導致公教待遇長期遲滯、專業價值被貶抑的結構性病因。

善待員工、為國留才,不能只靠一次性、隨機性的加給調整。全教總呼籲116年度整體調薪10%、專業加給調升20%,固然是急迫且合理的補償訴求,但更根本的解決之道,在於建立「待遇審議機制法制化」。政府應儘速制定《軍公教待遇調整條例》,明定每年依據前一年度人均GDP成長率、CPI年增率、民間同級人員薪資增幅等客觀指標,自動計算合理調幅,並送獨立委員會審議。唯有如此,才能終結「會吵的孩子有糖吃」的扭曲現象,讓軍公教薪資隨國家繁榮連動,真正落實分配正義。
此外,調薪制度應區分「本俸」與「專業加給」兩大面向:本俸反映物價與基本生活水準,建立每年依CPI自動調整機制;專業加給則反映職務難度、專業稀缺性與市場競爭力,定期參酌民間同類職務薪資水準進行檢討。如此一來,既能保障基層公教人員的基本購買力,也能有效解決專業人才外流問題。
政府常說「軍公教是國家的骨幹」,但骨幹若長期營養不良,國家如何挺直腰桿?經濟成長的果實,不應獨厚民間而遺忘公部門。行政院既已承諾修法,就應展現決心,將制度化調薪列為優先法案,並於116年度預算中具體落實科學化、透明化的調薪公式。唯有讓軍公教人員感受到「付出與回報對等」、「專業受到尊重」,才能真正為國留才,守護下一代的未來。
善待員工不是口號,留才不能只靠情懷。制度化調薪,是政府對軍公教最基本的尊重,也是國家永續發展的必經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