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一審判決認定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並課以刑責,引發社工界強烈反彈,走上街頭怒吼要求國家正視制度失靈。衛福部長石崇良隨後呼籲,社工責任標準應比照醫事人員,僅於「故意或過失,且違反注意義務」時才負擔刑民責任,試圖為對立情勢降溫。
同一時間,衛福部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表面看來,這是政府積極補破網的行動,然而仔細檢視修法內容,卻令人深感憂心。我們全力支持保障兒少權益,但絕不能以漠視教師專業自主權、犧牲第一線人員的勞動條件為代價。此次修法方向恰恰暴露了危險的失衡,社會安全網的破洞,彷彿只需由底層人員用血肉填補,而上層的系統性失靈卻被輕輕放過。
誠如所見,社工體系長期深陷低薪、過勞、高案量、高壓力的困境,許多社工在資源匱乏下,獨自面對極度複雜的高風險家庭案件,平均每人負擔數十個家庭,無力深耕。如今,法院課予社工更高的「保證人」義務,無異於將制度失靈的系統性責任,全部轉嫁到最前線、最無力改變結構的社工個人身上。這不僅缺乏公平正義,更可能使早已短缺的社工人力加速潰散。若修法未能審慎評估此一連鎖效應,反而變相加重個人責任,政府的安全網只會破得更快、更徹底。

而相較於社工的責任超載,校園裡的教師更是感同身受,此次修法將「身體暴力、精神暴力與不當對待」入法,看似呼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實則擴大了教師的責任邊界,卻未提供足以平衡的支持。現今校園早已投訴氾濫、濫訴頻仍,教師行使專業自主與輔導管教權時,如履薄冰。修法不僅未正視這種結構性壓迫,反而可能再添一把火,讓教育人員在恐懼觸法的陰影下,走向徹底的「防禦性教學」甚至消極不作為,最終損害的仍是孩子的受教權益。
更令人憂心的是,修法將問責焦點集中在學校與社工身上,卻忽略了家庭,尤其是家長應承擔的管教義務與連帶責任。家庭是兒少成長的第一道防線,然而現行法規對家長失職、不配合學校輔導管教的行為,罰則軟弱無力,幾乎無法產生實質約束力。教育團體屢次呼籲,應明確增訂家長配合義務,對屢勸不聽者處以罰鍰、強制參加親職教育課程,但主管機關總以「已有相關規定」為由消極應對,導致家庭教育功能持續空洞化。
當教師的專業尊嚴與熱忱被消磨殆盡,當社工在過勞與刑責陰影下紛紛逃離,最終受害最深的,不正是我們最想保護的孩子?他們的受教品質與人格養成將付出慘痛代價,若家庭端的責任無法被同步強化,學校與社工如何不成為代罪羔羊?
要真正「接住每個孩子」,關鍵不在疊床架屋的法條或無限上綱的個人責任追究,而在於以具體政策與資源,支持專業人員的合理勞動條件與專業自主空間,並同步強化對高層督導體系的檢驗與問責,唯有如此,兒少權益才能真正被保障,我們的社會安全網才能真正接住每一個需要幫助的孩子。







